在集团公司2025年供应链管理工作会议上,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曲波同志和供应链管理部主任洪绍斌同志号召大唐集团全系统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在物资采购领域的工作行为,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大唐物资采购人员廉洁从业“十不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人为干预,确保实现物资采购人员“零违纪”。
“十不准”具体规定如下:
1.不准为本人、亲友、身边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准接受供应商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产性利益。
3.不准参加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进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不准刁难供应商,无故延迟验收、结算,违规拖欠货款。
5.不准在与采购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报销应当由本人或亲友支付的费用。
6.不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变相规避招标,延续到期采购结果直接签订合同。
7.不准量身定制采购文件,违规设置资格、业绩、技术条件或否决性条款,违规终止,恶意废标,故意流标,以合法采购形式掩盖非法采购目的。
8.不准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专家、代理机构等,规避法律法规,操纵采购活动,以索取、许诺、暗示、授意、指点等形式影响、干预采购活动。
9.不准要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或强行为中标人推荐供货商、服务商等,谋取个人利益。
10.不准泄露采购活动中应保密的信息,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传递任何相关信息。